时间: 2024-11-25 19:55:42 | 作者: 行业新闻
新京报讯(记者张洁)1月23日,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得悉,近期,商场监管总局安排移动电源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查看,发现24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。其间,有5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,4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,6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风险不合格,3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,8批次产品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批次产品辐射、毒性和相似风险不合格;8批次产品洁净空气量不合格,8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。
不合格名单显现,标称上海亿力电器有限公司出产的空气净化器(规格型号KJ600F-K6 60W;出产日期/批号2018,2018,2018),洁净空气量(甲醛)不合格,复检仍不合格;标称凯萨(宁波)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空气净化器(规格型号688),稳定性和机械风险不合格;标称星龙达科贸(北京)有限公司出产的AirEngine空气净化器(规格型号EJT-1390SD-WK AC100-240 50/60Hz;出产日期/批号2016.10.15),结构(不包括第22.46条的实验)、打扰功率、辐射打扰不合格等。
商场监管总局介绍,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查看发现的问题,各有关省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要求,敏捷安排做好监督查看成果处理工作,并及时将处理状况录入e-CQS体系。对不合格产品,要依法采纳查封、扣押等办法,禁止出产出售;对不合格产品出产出售单位,要清晰整改要求,严厉催促执行整改办法,及时安排复查。对接连两次查看不合格的、涉嫌冒充的、无证出产的,要经过现场查看、问询状况、查阅合同发票等方法调查取证,查清违法现实,从严从快从重处置,并盯梢查看和施行要点监管。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,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等。